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
中机函[2008] 8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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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规范粉粒物料自卸车
申报《公告》的意见和建议
各有关生产企业和检测机构:
目前企业申报粉粒物料自卸车《公告》比较多,但没有粉粒物料自卸车相关的标准要求。据了解,粉粒物料自卸车是专门为电厂运输粉煤灰而设计的一种专用车辆,主要用于火力发电产生的大量调湿灰(调湿灰是在火力发电除灰系统中形成的象搅拌后的水泥一样的细小的粘稠物)运输,该种车型不适合干粉粒物料的运输,为此在粉粒物料自卸车相关标准出台前,拟对该种车型提出以下技术要求:
1、货箱的结构应为长方形罐体,具有液压后倾斜举升机构;
2、采用翻转式后盖;
3、采用左右两侧全开式上盖,罐体内应设有清理余料的刮板装置;
4、上盖开闭、后盖开闭及锁紧、刮板移动均采用液压控制;
5、核算栏板或罐体容积时介质密度应不小于700。
对于申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粉粒物料自卸车按普通自卸车核算栏板高度,载质量利用系数也应符合现行要求。
请各有关生产企业和检测机构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在12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
粉粒物料自卸车结构参考简图见附录。

附录:粉粒物料自卸车结构参考简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