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依据发改产业( 2006 ) 1532 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简化车辆产品申报,规范发动机产品参数,我中心现请有关车辆发动机生产企业通过网络申报发动机产品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建立发动机数据库的用途
根据《通知》的要求,国产车辆生产企业都要申报产品备案资料,其中在《备案表》中有关发动机及主要配置状态参数可由发动机生产企业申报,经审查合格后列入发动机数据库。进入发动机产品数据库的发动机被车辆生产企业采用时,车辆生产企业填写《备案表》时只需申报发动机 ID 号,其他的发动机有关参数从数据库中自动提取,保证了发动机产品的技术参数的一致性。
申报范围及相关要求
国内发动机生产企业可按照附件的填报要求申报在国内生产、销售的车辆(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用发动机产品信息。
对于国外生产、国内销售的车辆用发动机,国外发动机生产企业可委托唯一的国内某企业代理申报国内销售的发动机数据,国内代理公司须出示相应国外发动机生产企业的授权函给中机车辆技术中心以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
暂不允许未进入第 130 批《公告》的国内车辆用发动机生产企业申报(如确有需要,报请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示)。
请各有关发动机企业按照填报说明,认真如实填写《产品参数表》,申报到我中心发动机数据库中。
对用于总质量大于 3500kg 重型汽车的发动机,在申报参数时须填写相应产品排放检验报告编号,同时将排放检验报告原件(或加盖检测机构公章的复印件)一份邮寄到指定的邮寄地址。
申报流程
申报方式:各发动机生产企业使用我中心提供的免费的发动机离线申报软件上报本企业及发动机产品信息。
企业使用客户端软件通过网络传输数据需要远程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具体的申请远程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的申请流程 :
到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网站( www.cvtsc.com.cn ) 或中国汽车工业信息网( www.autoinfo.gov.cn )进行企业注册登记和下载软件或直接点击 http://www.cvtsc.com.cn/fdj/index/index.htm 进入发动机企业注册登记页面。
进入企业注册登记界面后,直接点击申请注册,如实填写申请表,设定用户名和密码,填写完毕后保存并打印一份。此申请表将作为企业基本情况的审核依据,请各有关企业认真填写。
将打印的申请表盖章后,传真一份到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传真号码: 010-63702993 ),同时将原件寄至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邮寄地址见后)。
传真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至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邮寄地址见后)方便核对企业名称。
收到传真件后,经中机车辆技术中心审核企业资质后激活用户名和密码,企业登录发动机申报页面 http://www.cvtsc.com.cn/fdj/index/index.htm 查询用户名和密码是否激活。
激活后,企业可以进入发动机申报页面 http://www.cvtsc.com.cn/fdj/index/index.htm,下载发动机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和使用说明。
软件下载后,安装到本地计算机上,按照使用说明的提示,即可使用本软件填写发动机参数,远程登录发动机数据库上传发动机产品信息。
发动机产品上传后经过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审核后可以进入发动机数据库,企业可以查询产品入库情况。
发动机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一旦入库就不允许修改和撤销,如要修改和撤销须提交书面加盖公章的正式申请,经过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审核后,由发动机数据库管理人员进行修改和撤销。
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统一分配给已上传的发动机产品唯一的发动机产品 ID 。发动机生产企业和车辆制造企业可以登陆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网站( www.cvtsc.com.cn ) 或中国汽车工业信息网( www.autoinfo.gov.cn )的发动机申报页面查询发动机 ID 。
联系电话:
姚 勇 010-63702958
尚云飞 010-63702966-8058
软件答疑:邢 涛 010-63702966-8088
邮寄地址:
公司名称:中机车辆技术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2 区 7 号楼 5 层
邮编: 100070
收件人:姚 勇
电话: 010-63702958 , 传真: 63702993
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
2006 年 10 月 10 日
附件一:填报说明
附件二:用于总质量3500kg(含)以下汽车的发动机申报参数表
附件三:用于总质量3500kg以上汽车的发动机申报参数表
附件四: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发动机申报参数表
附件五:摩托车发动机申报参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