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生产准入技术审查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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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程序文件 文件编号:CVTSC/QSP02 第 1 版 第 0 次修订 生效日期:2007-07-01 |
1 目的及适用范围
1.1 目的
为保证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所进行的车辆企业生产准入技术审查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特制定本程序。
1.2 适用范围
车辆企业申请生产准入、新车注册登记免予安全技术检验、迁址以及重大生产条件变化等技术审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行政机关组织和委托进行的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地方政府委托中心组织进行的企业现场审查参照本程序执行。
2 职责
2.1 中心分管领导负责本程序的全面实施。
2.2 综合管理部和审核部共同负责本程序的具体实施。
2.3 中心技术委员会负责审定现场审查结果和整改验收结果。
3 内容与程序
企业生产准入技术审查流程见附件。
3.1 企业生产准入申请资料的受理
3.1.3 项目责任人按CVTSC/AD01《资料审查作业指导书》对企业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通常以文审方式进行,对申请资料的客观性或企业相关能力有较大疑问时可进行现场核实。对于审查中发现的疑问或问题应形成书面意见,及时与企业沟通,请企业补充完善,最终形成CVTSC/QSP02-R01《资料审查报告》,并由审核部负责人审批。
项目责任人对通过资料审查、需进行现场审查的企业提出现场审查组成员名单并编制CVTSC/QSP02-R02《现场审查项目计划表》。对于通过资料审查且不需进行现场审查的申请企业,编制上报文件文本。
3.1.4 中心分管领导审批《现场审查项目计划表》。
3.1.5 综合管理部根据中心分管领导的批准意见,视情况开展以下活动:
3.1.6 综合管理部按照CVTSC/QSP10《档案管理程序》,将未通过资料审查企业的申请资料或通过资料审查且不需进行现场审查企业的申请资料存档。
3.2 现场审查
3.2.1 现场审查组按照CVTSC/AD02《生产企业现场审查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审查,审查结束后出具CVTSC/QSP02-R03《现场审查报告》。
现场审查组依据CVTSC/AD04《现场审查组成员工作职责》的规定,实行组长负责制,并开展现场审查工作:
(1)召开审查组预备会议,沟通申请企业有关情况;
(2)召开首次会议,通报现场审查活动的安排;
(3)审查涉及到的企业有关现场参观;
(4)审查组按现场审查计划分组进行审查;
(5)审查组内部沟通情况,确定并编写CVTSC/QSP02-R04《不符合项/观察项报告》;
(6)审查组长汇总分析审查结果;
(7)审查组与企业领导沟通现场审查情况及初步结果;
(8)召开末次会议,通报现场审查情况及结果;
(9)审查组编写《现场审查报告》。
现场审查结束前,审查组长与企业领导填写并确认CVTSC/QSP03-R01《现场审查人日数确认单》。
3.2.4 中心技术委员会对现场审查结果和整改验收结果进行复核,形成推荐意见。项目责任人根据推荐意见编制CVTSC/QSP02-R06《企业生产准入审查报告》。
3.3 生产准入审查结果的审批及上报
3.3.1 项目责任人将《企业生产准入审查报告》报中心分管领导审批,综合管理部按照《档案管理程序》与项目责任人联系,将该报告及有关申请、审查(整改验收)资料存档。
3.3.2 综合管理部根据《企业生产准入审查报告》和中心分管领导审批结果,行文(函)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报审查结果,并着手编制公布文本。
3.4 工作时限
生产准入技术审查工作各个环节的时限要求按相关车辆产品生产企业生产准入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4 引用文件
4.1 CVTSC/QSP04 文件管理程序
4.2 CVTSC/QSP10 档案管理程序
4.3 CVTSC/AD01 资料审查作业指导书
4.4 CVTSC/AD02 生产企业现场审查作业指导书
4.5 CVTSC/AD03 不符合项整改验收作业指导书
4.6 CVTSC/AD04 现场审查组成员工作职责
5 质量记录
5.1 资料审查报告
5.2 现场审查项目计划表
5.3 现场审查报告
5.4 不符合项/观察项报告
5.5 整改验收报告
5.6 企业生产准入审查报告
5.7 现场审查人日数确认单
6 附件
6.1 企业生产准入技术审查流程
